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文件
厦大委综〔2010〕9号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离退休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做好我校离退休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贯彻“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离退休工作方针,落实好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待遇,发挥好离退休教职工的作用,健全离退休工作校院(单位)两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老助老的校园风尚,在推进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的实践中,不断开创我校离退休工作的新局面。
(二)离退休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加强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离退休党员干部,教育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教职工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让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教职工政治待遇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等制度。学校、学院分别召开情况通报会,使离退休教职工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学校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建设。把离休干部党总支和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院党委、党总支要把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完善组织设置、落实工作职责、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的要求,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使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坚强堡垒。从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健全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保障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开展“五好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创建活动,增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和学院科学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校园和谐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教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弘扬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精神,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充分调动离退休教职工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离退休工作部(处)和各院党委、党总支要围绕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教职工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改进信访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和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参加教育培训活动。
三、贯彻执行离退休教职工生活待遇
(六)认真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生活待遇。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费。保障离退休教职工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按照离退休教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精神,在提高在职教职工待遇时,统筹规划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相关补贴等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时,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福利待遇方面给予离退休教职工适当的照顾。有关部门要协调各附属医院为老同志体检、就诊提供方便。
(七)建立对有特殊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帮扶机制。各院党委(党总支)和行政要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有特殊困难、鳏寡孤独的离退休教职工给予关心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和支持工会、团委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积极开展助老活动,加强对青年学生志愿者助老工作的指导。提倡离退休教职工互助友爱,依托片区活动小组,建立离退休教职工邻里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机制,给予有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精神上的鼓励和生活上的关照。
四、推进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平台建设
(八)加强涉老组织建设。把离退休教职工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大学、老年体协、老教授协会、老教师合唱团等涉老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工作规划,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进行规范管理,为其开展活动提供一定经费和条件。关心涉老组织管理队伍建设,返聘部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以青年志愿者为主的兼职队伍。各单位、各部门要支持涉老组织的活动,为其提供人力、物力方面的帮助。充分发挥涉老组织在引导离退休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方面的积极作用。
(九)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校园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在内的师生员工活动休闲场所的建立和完善,满足师生员工和离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的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管理的公共设施,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提供给离退休教职工开展活动使用,以提高资源共享水平。鼓励涉老组织参与街道和社区活动,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的设施、阵地等各种资源,拓展活动空间。
(十)丰富老年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教职工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引导广大离退休教职工走出家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益寿延年。
五、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积极作用
(十一)做好组织引导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党委、党总支应根据离退休教职工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引导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关心、支持国家、地方和学校的各项建设,为国家、地方和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力所能及的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再立新功。
(十二)弘扬离退休教职工爱国爱校的优良传统。通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及其他涉老组织的活动,在师生员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中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中发挥推动作用;在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促进作用。
(十三)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业务专长。进一步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在经济社会建设、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支持他们继续教书育人、著书立说,继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和社会服务活动。
六、加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离退休工作部(处)要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小组”值班制度,定期走访身患重病、行动不便、身边无人照顾的老干部,做到“日常服务到位、重点服务到家、特殊服务到人”,坚持重大节日慰问老干部,继续做好为老干部祝贺生日等工作。各院、各单位要配合做好离休干部服务工作,多为老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十五)改进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人事和离退休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退休教职工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定期联系、节日慰问和重病探视等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有特殊困难、鳏寡孤独的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为老同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七、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
(十六)完善领导责任制。学校成立离退休工作委员会,各院党委、党总支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班子要把离退休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完善领导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结构,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做好离退休工作。
离退休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有关问题,督促检查全校离退休工作。
离退休工作部(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全心全意为全校离退休教职工服务。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离退休教职工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离退休工作部(处)的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离退休工作作为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十七)加强离退休工作部门建设。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同志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离退休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离退休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离退休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离退休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工作部门的服务管理水平。
(十八)加强责任考核。把离退休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之一。各院党委、党总支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离退休工作进行自查,学校适时组织检查。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教职工与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