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宋方青院长回溯廖老师的成长经历和事迹,如数家珍地呈现了廖老师的辉煌岁月。1984年,廖老师留校任教,开启了近四十年的法学教育之旅。宋方青院长指出,廖老师的人生有许多“第一”和“唯一”:1985年在全国率先给本科生开设了《国际税法》课程,1987年入选我国司法部第一次从全国选拔公派出国实习的律师队伍,2008年主编出版的《国际税法学》是同类教材中唯一的国家级规划教材,2013年主持创办了我国首个财税法学专业博士点,2022年组织创办的“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是OECD有史以来在全球范围内首次与一国高校合作开设的学历教育项目。四秩芳华,硕果累累。廖老师先后获得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福建省优秀专家”“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廖老师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公而忘私,是当之无愧的劳动模范。希望大家以廖老师为榜样,在教学科研育人岗位上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也希望廖老师能继续关注、支持学院的发展,继续带领财税法学科奋发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