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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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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证对象:有参加厦门市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 二、办证时应提供有关的材料: 1、提供证明本人系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的材料如《荣誉证》或《厦门老干部优待证》。 2、提供本人的厦门市医疗保险IC卡。 3、交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三、办证时间:每周一至五。 四、办证部门:厦门市委老干部局生活待遇处, 联系电话:202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