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老教授协会成立于1995年4月22日。是经厦门市民政局批准、厦门市教育局主管的由年龄在55岁以上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和其它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离退休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中国老教授协会团体会员。
本协会宗旨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老教授的桥梁和纽带,发挥老教授、老专家的学术专长,继续为发展厦门特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经验、才智和力量。协会下辖厦门和集美两个分部,现有在册会员845名。
协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对外联络部、教育培训部、科技开发部、咨询部、外语服务部、老教授权益维护部等办事机构。
本会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社会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协助或合作办好厦门地区各类多学科民办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社会各界的需求,提供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为促进形成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贡献。
二、接受高校或其他单位聘请,担任授课、专题讲座、指导研究生、培养青年教师和进行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三、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咨询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开办和办好民办科技咨询开发研究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
四、参与组织和推动普及科学知识的活动,采取办讲座、设论坛、写文章等多种形式,弘扬科学精神,为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及营造高校优良校园学术文化氛围服务。
五、按照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开展对文学艺术、体育卫生的研究和创新,为弘扬民族文化优良传统,培育民族精神作贡献。
六、根据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市场的迫切需要和社会热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开展学术研讨和咨询工作,为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决策参考。
七、组织中外文笔译和口译工作,编写及翻译专著、丛书、教材、资料,推荐出版学术专著和科普读物。
八、进行国际或地区间的学术交流,加强同境外及台港澳侨地区教育科技机构的联系,组织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九、积极主动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的工作和活动。
十、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方针,参与和推动社会老龄事业的发展,宣传和推动老年人科学养生、益寿延年的健康建设。
十一、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活泼的联谊活动。
本会成立老教授论坛丛书编委会和《厦门老教授》编辑部。每年出版一辑《老教授论坛》系列丛书和定期出版《厦门老教授》(会讯)。
本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厦门市教育局,挂靠单位为厦门大学。办公地点在厦门大学间建文楼301室(邮编361005)。
联系电话:(0592)2183222、2185871 传真:(0592)2185874
电子信箱:XSPA01@163.com